深圳无偿献血条例修订版实施通知
2015-01-06 阅:484次
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
新《条例》有很多亮点,举例:
1.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无偿献血工作,解决以往无偿献血点少、捐血车无处停放的难题。
2.为满足献血者的意愿,放宽了献血者的年龄上限,提倡献血的年龄从过去的最高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
3.对于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手续。也就是说,深圳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从以前的先交钱再报销转变成到现今可直接申请免交。
4.《条例》还规定采供血机构要建信息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这些亮点都体现了无偿献血事业的人性化服务理念,提高了市民自愿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