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年空气质量全部达标
深圳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6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四,仅次于海口、拉萨、舟山市,也是排名前十名城市中唯一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型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提前3年完成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PM2.5下降目标。
“为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深圳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持续开展了十余年的治理工作。” 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刘初汉介绍说,1990年代,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各类污染物排放增加,深圳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明显下降,到2004年达到峰值,全年一半以上时间处于灰霾笼罩之下,PM2.5年均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社会各界治理大气污染的呼声日益高涨。
据介绍,从2003年起,深圳市开始了全面系统的大气污染治理进程。通过不懈的努力,至2014年,在全市GDP较2004年增长近5倍、机动车数量增长5倍、人口增加1倍的情况下,深圳市实现了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了50%,灰霾天数下降到68天,较2004年减少了119天,在1994年代后首次回落到70天以内。
刘初汉表示,今后,深圳市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为契机,以达到国际一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开展。
据悉,今年我市将从以下七方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确保2015年淘汰全部柴油黄标车,在中、重型货运行业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对柴油车安装颗粒物捕集器,通过多种手段有效削减PM2.5、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
二是大力开展VOCs污染治理,主要完成电子、印刷、汽车维修、自行车、汽车制造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及有机废气的末端治理,在建筑装修行业全面推广水性涂料。
三是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船舶污染治理,提高靠港船舶低硫油及岸电使用比例,推进港口作业设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建立船舶排放控制区,积极倡导绿色航运,有效控制港口船舶污染。
五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六是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珠三角和深莞惠合作的框架下,重点推进深莞惠三市VOCs协同治理及粤东地区生物质燃烧污染控制工作。深化对关键源的联防联控,实现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七是多手段保障措施成效。将各区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深圳质量等考核范围。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力争2015年底前颁布实施。